北航委托培训博士考试录取原则公示
委托培养: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等关系不转入北航,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北航签订相应的委托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需要缴纳学费,不发生活补助。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北航不负责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简称北航)成立于1952年,是一所具有航空航天特色和工程技术优势的多科性、开放式、研究型大学。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重点高校,地处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航研究生院成立于1984年9月,是国务院首批在22所高校创办的研究生院之一,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8个,国家重点一级学科8个。博士生导师队伍中有院士17人、长江学者35人、千人计划学者10人,在航空、航天、动力、信息、材料、制造、交通、仪器和管理等领域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
发布者:qia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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