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大学博士生奖学金和助学金
1.校长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标准为51000元/年(含学费15000元、生活费36000元)。校长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特别优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全校奖学金名额不超过100名。
2.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标准分三等:一等奖学金39000元/年,二等奖学金33000元/年,三等奖学金27000元/年。其中含生活费部分和冲抵学费部分(学费15000元/年)。各学院(系、所、中心)参考此标准自行制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并实行动态评审。
3.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生、已获博士学位的人员、外国留学博士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博士生教育项目招收的博士生除外)获得奖学金的覆盖面为100%。
4.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和已获博士学位的人员须按上述规定标准缴纳学费(15000元/年)。
5.按特别说明的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按其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
6.各学院(系、所、中心)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7.有关奖助学金的具体规定参阅《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简介》。
学生住宿:
1.2011年我校继续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2.除在深圳就读的同学外,其它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博士生教育项目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住宿及其费用自理,学校不提供住宿。
3.属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学科建设计划”、“新疆研究生培养基地计划”、“北京大学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校院合作计划”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校可以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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