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东南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位于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是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是中国“211工程”及“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我国著名的“建筑老八校”之一。东南大学的办学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02年筹办的三江师范学堂,1988年南京工学院更名为东南大学,2000年东南大学和1958年创建的南京铁道医学院等校合并,仍定名东南大学。
一、东南大学博士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已获得硕士学位(含专业硕士学位)的人员(凡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
3.应届硕士毕业生(指毕业后可以获得硕士学历和学位双证者,且最迟须在入学报到前获得硕士学位)。
4.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所报考的学科或导师同意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2011博士生招生目录“备注”栏);
②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领域连续工作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③在所报考专业取得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明(必须由授课单位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
④获得部、省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排名在前两名);或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内容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二篇以上(文科专业四篇)且为第一作者。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及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与其它报考材料一起寄送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8.有两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二、东南大学博士报名
1.网报时间: 2010年9月15日-2010年10月1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具体要求详见“东南大学2011年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须知”。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职考生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纠纷,与招生单位无关。
4.考生网报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①非定向——非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②委培——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和委培单位签订在职博士生三方培养协议)
③定向——专指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须与我校签订相关的定向培养协议。)
5.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考生,报名材料须经报考导师审查并签署意见,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上网报名。
6.原则上,我校每位博导一年招收博士生不超过两名(注:硕博连读生和公开招考生均计在内,本科直博生除外),新批博导第一次限招一名,兼职导师一年最多招收一名。
三、东南大学博士考试
1.初试安排
① 时间:2010年11月20日—21日
② 地点: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考场安排可于考前一周在研招办主页上查询)
③ 科目:外国语(题型包括词汇、阅读、翻译和写作等,听力和口语安排在复试阶段测试)和两门业务课 (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科目代码和名称以网报信息为准,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④ 初试成绩将于12月上旬在研招办主页中公布,考生可自行上网查询,我校不单独寄发成绩通知单。
2.复试安排
① 原则上各学院在初试结束后即安排复试,具体安排于考前一周在研招办主页上查询。
② 复试前,由报考院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验证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获境外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认证书原件)。
③ 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与口语、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具体形式由报考院(系、所)决定。
④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复试前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硕士生学位课程和一门政治理论课程;加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加试科目及加试具体安排请咨询报考院系。
⑤ 体检统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四、东南大学博士录取
1.各招生院(系、所)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本单位复试录取细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 录取通知书将于政审合格后发放。
3. 入学时间:2011年春季或秋季(网报时自行选择)
五、东南大学博士其他说明
1.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除定向生和委培生外,均享受博士生基本奖助学金(1300元/月);委托培养博士生须交纳培养费(12000元/年)。
2.我校不出售往年试题,不指定参考书,不办考前辅导班。
3.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考生的各科答卷均不予评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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