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南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及录取
考试安排:
考试分初试(笔试)和复试(含面试及外语听力测试)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初试科目为外国语(不含听力测试)及两门业务课,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录取方式: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查,并对考生硕士生阶段的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和科学研究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性专家评价,择优录取。
普通招考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分为脱产学习和委托培养两种类别。脱产学习的博士生在拟录取前必须将档案调入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