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报考条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成立于1952年,是一所具有航空航天特色和工程技术优势的多科性、开放式、研究型大学。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重点高校。地处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1.普通招考
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博士生的年龄不限。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1年8月前取得硕士学位,不包括非学历在职专业学位硕士);
⑵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⑶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报考之前尚未获得硕士学位,也应按同等学力报考;此类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a.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已工作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11年9月1日);
b.须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名);
c.还须修完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并提交进修单位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本科直博)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研究生院高校(含北航)本科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在学院年级排名前10%,或211高校本科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在学院年级排名前5%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硕博连读
(1)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异,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和确有进一步培养前途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读一年级和二年级硕士生。一、二年级学生要求学位课及限选课平均成绩在本学院排名前30%;
(2)经本专业博士生导师同意及研招办核准后,通过博士生相关考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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