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吉林大学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至少应取得16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2学分。
博士生学位考试课程应包括: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对文科类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开设“马克思主义与当代思潮”课程,对理工农医类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开设“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课程。
学时:课内40学时
学分:2学分。
2、外国语
第一外国语(英、日、俄、德、法等)的教学分为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两部分。
基础外语的课堂教学由研究生培养处安排在第一学期完成,专业外语的教学及考核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
学时:120学时(基础外语90学时,专业外语30学时)。
学分:4学分(基础外语3学分,专业外语1学分)。
3、 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两类课程的最低学分为6学分,其中基础理论课不低于4学分。
4、 第二外国语(英、日、俄、德、法等)为选修课,由学生及导师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选学。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者,必须将英语作为第二外语选修。
5、学位课程考试
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第一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均为考试课程,以百分制评定成绩,具体考核办法祥见吉林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考试的有关规定。
博士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学位课程考试,获得相应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