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条件
录取条件: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1.非定向和自筹经费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2.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须回原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单位工作。上述考生须在复试通过后与我校签订培养协议。 3.我校招收的博士生,学制为脱产学习不少于3年,在职学习不少于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