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辽宁大学攻读金融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1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2 .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须回原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单位工作。上述考生须在复试通过后与我校签订培养协议。
3 .我校招收的博士生,学制为脱产学习不少于 3 年,在职学习不少于 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