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辽宁大学攻读金融学博士研究生报名
1 .金融学博士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
(1) 报考攻读辽宁大学金融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3)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和答辩评议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获得硕士学位时间证明和介绍信;
(4) 政治审查表;
(5) 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
(6)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体检表可从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
以上第 (1) 、 (2) 、 (3) 、 (4) 项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否则无效。考生须用钢笔认真填写报名表,不要空项,在接收准考证地址一栏写清省、市、县全称的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手机号码等。经研究生学院复审具备报考资格者,发予准考证(考前一周发放准考证)。
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要实事求是,获硕士学位人员的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是指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非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盖章无效,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在原单位保留工资及人事关系者按定向报考,若单位提供学费按委托培养报考。按定向或委托培养报考的考生及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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