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是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已经完成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班的学习(须有结业证书或由学习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奖励(指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和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排名为第一或第二;
(2)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刊物或国际刊物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三篇。
(三)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及军队招生单位招收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