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是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的入学之日),并已经完成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班的学习(须有结业证书或由学习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级三等及以上奖励(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和国家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奖励)指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和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排名为第一或第二;
(2)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刊物或国际刊物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三篇。
取得复试资格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另外加试一门公共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和两门所报考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
(三)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招生计划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