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0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1、我校每位博士生导师一般每年可从公开招考的考生中录取1~2名计划内博士生。
2、考生报名时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和材料,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3、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或入学的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4、根据教育部“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要求,我校2007年将继续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招收少数民族博士研究生。详细情况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系。
5、考试科目“339仿古建筑设计、340建筑设计、341城市规划与设计”为全天设计科目,考试时间为上午8:30~下午4:00,中午不得离开考场,考生须自备绘图工具及午餐,全天设计科目安排在第二天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