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0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方向
1、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生:培养经费由中央财政拨款,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生:培养经费由委托培养单位提供,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委托培养单位,录取时委托培养单位必须与我校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
3、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生:由考生与我校签订协议书并交纳培养费,人事档案、户口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考生户口按照自愿迁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