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大学博士违规如何处理?
山东大学创建于1901年,初名山东大学堂。山东大学是我国历史悠久的著名大学,中国一流大学,是一所学科最为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在海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教育部直属老牌重点综合性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一百多年来,这所誉满海内外的百年名校 ,历经山东大学堂、国立青岛大学、国立山东大学、山东大学等历史发展时期,迁徙分合、春华秋实,成为中国现代大学教育的重要发祥地和文化科教的重镇。
山东大学博士违规处理
(一)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山东大学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对在当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并通知考生本人所在单位。
(三)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将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并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