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生考试及录取
初试:初试科目为外语、两门业务课。初试科目均为笔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总分共300分。初试时间初定于2011年3月下旬,地点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安排,准确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复试:由招生院(系、所)自行组织,包含学术水平考查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查以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
同等学力报考者在复试过程中需加试:马克思主义认识方法论及两门硕士学位专业课(笔试),其中经济学、管理学门类统考经济数学(运筹学或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考生应于复试前提交以下材料:
1)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的推荐书(由推荐人密封并签名);
2)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6)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
7)其他获奖证明或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的材料。
录取: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复试合格考生,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确定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