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西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范围内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排名前3名)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并获得所报考导师同意。
7.山西大学2011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名。
8.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