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同济大学将运行博士生资格审核制招生
从2010年起,我校在土木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数学系、物理系、医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汽车学院和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的部分专业开展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制的试点工作,该类博士生的招生专业、申请条件、申请程序等相关事宜请查询“2010年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制试行办法”。
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