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学业奖学金
我校已从2009年起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了全新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体系,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研究生的学费和生活费;凡人事档案能调入我校的考生100%享受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评定安排在复试录取时进行,评定结果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达考生;学业奖学金按照研究生基本学制三年发放。
学业奖学金评定范围:
⑴非定向研究生——考生人事档案调至我校,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资助全部或部分学费和生活费,覆盖面为100%研究生可获得基本学业奖学金;
⑵定向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也不需交纳学费;
⑶委托培养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须全额交纳学费。凡报考委托培养考生,请在网报时详细填写委托培养单位全称;
⑷自筹经费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须全额交纳学费。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9000元/学年(除管理学院外),管理学院各专业为12000元/学年。
为完善我校研究生资助体系,增强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学校另设有研究生“三助”岗位和“研究生创新成果基金”,以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待遇,激励研究生多出创新性高水平学术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