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试性质
全国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是为高等学校招收博士研究生而设置的,“科学哲学”是为招收科学技术哲学专业研究生设置的考试课程。它的评价标准是高等学校优秀硕士毕业生能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基本的专业理论素质并有利于在专业上择优选拔。
二、 考试的学科范围
“科学哲学”教学大纲所包含内容。考查要点见本纲第二部分:考试样题参见本纲第三部分。
三、 评价目标
“科学哲学”考试在考查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注重考查运用马克思主义和科技哲学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生应能:
1、 准确地认识或再现“科学哲学”课程基本知识。
2、 正确理解和掌握“科学哲学”课中的有关范畴、规律和论断。
3、 运用有关原理,解释和论证某种理论和现实流行的观点。
4、 运用“科学哲学”的观点和方法,比较和分析科学理论与实践发展中出现的现象或实际问题。
5、 准确、恰当地使用本学科的专业术语,文字通顺、层次清楚、有论有据,合乎逻辑地表述。
发布者:ws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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