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1500人(含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和导师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做适当调整。我校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十大学科门类,有28个一级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3个学科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85个学科专业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流动站29个,博士生导师1100余人,硕士生导师2200余人。
一、攻读博士学位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攻读博士学位学习年限
3至6年(在职人员学习年限一般不少于4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4。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09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双证);
5。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除符合上述1、2项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至2009年8月31日止);
(2)有外语成绩WSK60分或TOEFL550分或CET-6级425分或雅思6分;
(3)已取得报考专业硕士阶段课程结业证(由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4)近三年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属于所报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
四、攻读博士学位报名
一律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认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含专项计划及优秀人才单独选拨的考生)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报名和到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缴费、确认报名信息。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
1。网上报名时间:
流程:
(1)仔细阅读报考条件;
(2)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须网上提交数码照片);
(3)下载《武汉大学200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书》。
攻读博士学位要求:
(1)往届生须持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件、身份证原件报考;应届硕士生须持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身份证原件报考;
(2)凡在境外单位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考;
(3)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缴费和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3。提交报考材料
(1)《武汉大学200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3)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4)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件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请考生于2008年12月12日前将以上材料寄(送)往报考院系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4。其他说明
(1)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经核实确为虚假信息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2)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后果与招生单位无关;
(3)准考证不邮寄,请考生在考前5日内凭身份证到报考院系领取。
五、攻读博士学位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初试科目:
(1)公共外语(考基础外语、不含听力);
(2)专业基础课;
(3)专业课;
(4)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考政治理论(文科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理科为自然辩证法)。
初试时间:2009年3月21日全天,22日上午(22日下午同等学力考生考政治理论课)。
初试地点:武汉大学
2。复试
复试时间:2009年5月中旬
复试内容:
(1)测试考生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
(2)以面试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考生需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科研报告;
(3)跨一级学科报考(简称跨学科)的考生、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
复试具体时间、内容及形式以报考院系通知为准。
六、攻读博士学位录取
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为普通、委培、定向。
普通: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时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并可参加我校基本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及助学金申请,毕业时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
委培:为在职研究生,录取时须与委托培养单位签订培养合同,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与考生本人按双方协议承担,可参加我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不参加研究生基本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助研助学金的评定,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定向:为参加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助体系及录取类别
1。有关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内容及申请办法,见《武汉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系列文件及政策解答》。
2。学校还可为困难学生协助办理助学贷款。
学校还可为困难学生协助办理助学贷款。
八、各学院及导师的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附后。
发布者:ws2012
来源:在职博士网本页网址:http://zzb.china-b.com/bsbk/20090421/1400646_1.html声明: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本文来自于网络,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反馈,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