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05年民法学试题解析
一、名词解释
1、相对权:
相对权,亦称对人权,是指须特定相对方协力的权利,以债权为典型。它与绝对权(以物权为典型)相对。
2、有限责任
此处 考查的知识点 似乎 是:法人的责任 法人人格否认 法人成员的有限责任
3、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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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用新型专利 ( 试卷上印的是“实用新颖专利”——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
一些教材并未给此定义,不过 吴汉东主编的《知识产权法》(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二版 ) 及 陈美章主编的《知识产权法》( 专利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 )引用了国务院专利法实施细则中的表述具体可查阅现行国务院专利法实施细则
5、邻接权
注意:(1)触及邻接权的性质或权源(可参见刘春田主编《知识产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二版 相关章的章末复习提要部分)
(2)顺便简洁提及所谓图书专有出版权的性质
发布者:ws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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