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4、报考国家计划内
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6、对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需提供在核心刊物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二篇(排名前3名)。二、招生计划广西大学2008年计划招收
博士生120人(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均招收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
博士生。三、报名手续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①填写好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②两份专家推荐信;③经审核盖章的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同等学力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或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④应届毕业
硕士生须出具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并在录取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验)⑤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函报考生可寄复印件,来校复试时验原件);⑥同等学力考生在核心刊物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复印件(原件备验);⑦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片两张;⑧报名初试、复试费。报名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信可在广西大学网上下载。四、报名、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报名时间: 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2月28日。考试、复试时间:2008年5月中旬。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通知的时间为准。报名地点: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可函报。考试地点:广西大学校内。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初试科目:英语、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时须加试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初试考试方式为笔试(闭卷)。复试方式:将在初试后采取笔试、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
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六、录取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择优录取。录取类别有:①计划内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②计划内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③计划外自筹经费:培养费由个人负担,毕业后按我校就业有关规定择业;④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费由考生或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培单位就业。在报名考试与录取过程中,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对于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
博士生,须在录取前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协议书,非定向和自筹经费考生,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七、体检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八、购书指南我校指定的参考书目均为公开发行的出版物,考生可就近到书店购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报考的学院咨询。九、联系方式单位代码:10593 通地址:(530004)广西南宁市大学路100号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771-3231243 传真:0771-3232827 email:yjszs@gxu.edu.cn网址:http://www.gxu.edu.cn→管理机构→研究生处
发布者:ws2012
来源:在职博士网本页网址:http://zzb.china-b.com/bsxw/23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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