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二、学制: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6年。三、报考条件: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⑵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专业硕士学位考生。专业硕士学位考生需提交上述①②③④⑤⑥⑦项材料、近3年。国外学历证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⑷凡达不到上述⑴、⑵、⑶项条件或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它不真实材料报考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外语考试科目必须严格按照招生专业目录执行,我们不组织招生专业目录以外任何科目的考试。有关情况请与我校研招办联系,简章备索。请准考考生于3月1日至3月18日12:00之前下载准考证。五、考试:考试方式: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科目为三门:外国语(外语考试不含听力)、二门业务课,初试一律采用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我校
博士生考试不指定参考书,往届试题不出售。考试时间:考试时间2009年3月21日上下午、22日上午。同等学力加试政治(笔试)时间:2009年3月22日下午。同等学力加试专业课(笔试)时间(报考数学、物理、化学、体育等学科):2009年3月23日上下午。复试:含资格审查、复试两个内容。资格审查包括审核考生报考材料,验证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考生需验学生证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需验学士学位证书、《同等学力人员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论文原件,专业硕士学位考生另需验论文原件)复试包括口试或笔试,主要考查学生所学理论课程,科学研究情况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复试时间:由专业指导组安排,初试时通知。为方便外地考生,一般紧接初试以后。 考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六、录取: 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基本要求后,结合考生的推荐材料和复试成绩以及科研能力、思想品德、身体健康状况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
博士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合同。注:2009年我校部分博士专业招收本校二年级
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具体详情届时请上网查询或向我校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查询(电话:020-85211116),获得提前攻博资格的我校二年级
硕士生必须于12月1日~31日登录博士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提交报名费,同时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提交材料要求在2009年1月10日向我办前提交考试材料。本简章所列招生人数含以提前攻博形式录取的考生七、其它:本简章所列为拟招生计划数,录取时按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录取。港澳台
博士生招生不占用本简章所列的招生指标数,具体事宜请参考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拟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类别必须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如拟非在职攻读,则报考类别为非定向或自费,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和户口转至我校。如在职考生报考非定向或自费类别,须提出申请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意见及人事部门公章,否则我办将视为拟在职攻读。""表示该专业是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表示该专业是国家重点学科""表示该专业是省(区、市)或部委重点学科"※"具有国家重点实验室
发布者:ws2012
来源:在职博士网本页网址:http://zzb.china-b.com/bsxw/230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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