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资格1.考生应是香港、澳门和台湾永久居民。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具有与内地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3.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具有与内地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4.品德良好,身体健康。二、招生类别1.公费全日制研究生。此类学生占用学校当年的研究生国家招生计划,在学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的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2.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三、 学费标准博士研究生: 12000元硕士研究生:——三年制 7000元——两年制 9500元专业硕士: 工商
管理硕士(商学院) 共计63000元 法律硕士 共计27000元 软件
工程硕士 每年7000元,共计21000元*特别说明: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港澳台学生执行与内地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如果内地学生的收费标准后期有所调整,港澳台学生的收费标准也相应调整。四、报名时间2008年11月下旬至12月初(具体时间按教育部规定)。五、考试时间2009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六、报名地点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于鹰宇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68945819,图文传真:68948227。 2、广州: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施靖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38627815,图文传真:38627816。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电话:28936355,图文传真:28345519。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郭淑华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十三至十五楼 电话:3969322, 图文传真:322340七、考试科目参照《2009年南开大学招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2009年南开大学招收港澳台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硕士研究生考外语和两门专业课,博士研究生考外语和两门专业课。八、复试根据考试成绩2009年5月份进行。九、录取名额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择优录取,2009年6月下旬发录取通知书。注:博士的招生录取名额,每个
博士生导师一般录取1名。十、入学新生于2009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应按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十一、联系方式通地址:中国天津市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086—22)23508447E-mail:zhangyz@nankai.edu.cn十二、请随时留意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以上内容如后期有所更改,请以最新为准。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08-7-11
发布者:ws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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