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办法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我校200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我校报名条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供相应材料,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2.凡因不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所提供的不真实、经审查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因我校之外的网络不可知原因而造成报名无效及其他后果,我校不负责任。
3.若报名系统中的考试科目等与我校公布的专业目录不一致,或报名过程出现异常,无法完成在线报名,请电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021-54344721。
4.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户籍留存原地原单位的考生、招生学校、原地原单位之间,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还需交培养费,请自留底稿。
6.汇报名费
报名费200元,请务必于2008年1月5日前送到或经邮局普通汇款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00241)。并务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注明所报考院系所、专业、导师、报名序号。如因汇款有误、汇款到达超期而影响考试安排,我校不负责任。
7.确认查询
考生于2008年1月6日至10日登录报名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在线确认(①是否符合报名条件②汇款是否寄达),如有疑义,请即电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对于无效报名,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不予保留,相关后果及责任由考生自负。
1.报考资格审查和准考证核发
我校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后,对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并已交付报名费的考生核发准考证。考生于考前3日内凭下列材料原件到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东川路500号,进门右侧行政大楼320室)研究生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含复试安排):应届硕士毕业生凭身份证和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凭身份证和硕士学位证书;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考生凭身份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同等学力考生凭身份证和上述邮寄报名材料中第7点有关材料。
2.初试和复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为2008年3月15至16日,科目为一门外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专业基础课,英语试题水平为大学六级,参考教材是全国通用大学英语,考试将采用答题卡和答题纸,请考生自带2B铅笔、橡皮和钢笔(或圆珠笔)。初试校区为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东川路500号)。复试校区届时由院系所确定。
初试后即进行复试,约17或18日。来校后,复试前将以下材料交至院系所研究生工作秘书老师处:①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评议书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论文初稿。③考生认为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3.住宿
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东川路500号)距市区较远,我校委托社会机构办理住宿事宜,需要住宿的考生于2008年2月底前(2月7日至11日春节暂停)联系,联系电话:54743354或13061651278或13671606315。
1.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入学、在读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为进一步改革研究生教育中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学校在现有国家拨款的基础上,将增加投入,实施新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加大对优秀学生的资助力度,实行动态管理。
3.招生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制订和下达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会及时通告,并遵照执行。
4.有关招生(含国家规定和政策)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如有变动,以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公布的报名办法、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相关为准,并请电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
5.我校在学硕士研究生的提前攻博和硕博连读的报考办法于2007年11月底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7年10月29日
发布者:ws2012
来源:在职博士网本页网址:http://zzb.china-b.com/bsxw/23354.html声明: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本文来自于网络,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反馈,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