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200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我校200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原则。
一、河北工业大学2008年博士生招生为春季一次招生,招生考试采用公开招考的方式,考试工作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二、博士生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三、学校成立博士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和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研究生学院主持工作副院长及有关人员组成。各相关学院应成立院级博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领导、学科点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复试领导小组指导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具体的复试考核工作。各学科(专业)应成立由博士生指导教师参加的五人以上复试小组,组长由学科点负责人担任。复试阶段的面试要在各学院规定的地点进行,要确保面试时间和面试质量,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要保证公平、公正,一旦发现有舞弊行为,将按有关政策处理。四、复试前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要求各学院督促考生复试前将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送交研招办审查,证书不全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五、考生必须通过复试后方能录取。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外国语成绩要求为40分(含40分)以上,专业课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六、复试时间按排为考试成绩公布后的一周内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各学院自行确定,由各学院负责通知考生。报考同一导师的学生,要求复试小组在复试表上签署意见,复试是否通过,导师签署意见是否同意录取,并给出考生排序,如因名额限制,录取时将按照考生排序依次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除必须参加面试外,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笔试),每门课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两小时。其中任何一门加试专业课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七、由于2008实际招生的博士生导师较多,目前国家博士生招生名额又严格控制,名额相对紧张。2008年每位导师的招生名额原则上具体名额分配定为每位导师1-2名,外单位兼职导师1名,跨专业导师不另增加名额,按上述原则分配后余下名额的分配,由研究生学院根据每位导师同意录取的合格考生人数、各专业的报考情况、学位点和学科具体情况等综合考虑后,确定每位导师今年的最后招生录取数。八、复试要确保程序和环节公正合理,面试必须做好记录,对于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必须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和详实的复试记录,在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复试小组和相关学院负责。九、我校今年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生95名,依次录取报考我校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和脱离原单位把档案、户口、工资等关系转入我校的外单位在职人员以及成绩优秀的本校教师。我校今年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生15名,录取档案、户口、工资等关系留在原单位的外单位在职人员。十、根据今年博士生招生考试的实际情况,在有剩余名额可以考虑的情况下,研究生学院根据学科建设和科研需要等具体情况,可考虑个别线下生破格参加复试,该类考生必须经报考导师推荐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破格基本要求为在专业课分数都达到及格分数以上的情况下,外语分数破格幅度2分,本次招生没有合格生源的导师优先考虑,其余考生择优录取,且一名博士生导师只考虑一名线下生,复试合格后方可录取。十一、复试工作由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名单、复试表从研究生学院网站上下载,复试结束后两日内将复试表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试卷送交研究生学院。十二、此复试原则的解释权归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2008年5月28日
发布者:ws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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