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200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做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字串6 各院(室)成立
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
博士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任组长,负责本单位的
博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三、复试基本分数线 复试名单按拟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按导师录取名额的1:1.5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 四、复试工作 复试工作原则上以学科为单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学科通知考生,并将具体复试办法及复试时间、地点6月13日报研招办备案。各学科复试工作应于6月18日结束。6月19日上午将复试成绩报研招办。1)各学科要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工作小组应由副高职以上职称人员担任,组长应为本学科带头人。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应为不少于五人的奇数。2)复试主要为专业课综合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复试具体方法可由学科自己确定。3)复试中的专业课综合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各为50分,总分100分。4)如果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复试的,所有成绩必须当场给出并通知考生。采用笔试方式的出题、评卷原则参见《东北林业大学200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原则、组织及具体要求》,必须密封后评卷。5)同等学力考生须按照《东北林业大学200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科目参加加试,加试由学科组织。五、录取原则 字串7 1)考生按初、复试总成绩排名。同时,按导师的招生名额数进行差额录取。 2)公费指标按照导师分配,原则上校内导师1名公费名额,兼职导师不分配公费名额。公费名额按照总成绩确定。同等学力考生均为计划外招生。3)调剂录取应在同专业不同导师间进行,不接受跨专业调剂。需要调剂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提出申请,原报考导师、拟调导师签署意见。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 字串8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予录取:复试不及格者( 60 分以下);同等学力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者( 60 分以下);政审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 六、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2)实行复议制度,确保信访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经调查属实的信题,由相关单位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3)实行回避制度。凡亲属报考本单位的导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单位和当年度的
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 七、 本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由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08-6-12
发布者:ws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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