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北京大学最近频频推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措施,继前不久的“副教授可以带博士”后,近日又决定在校内试点实行不固定的博导资格制,以“淡化博导制度”.博士生导师制度的不合理之处日渐凸显,遭受诟病也越来越多。北大此举,显然是为了从制度上改变以往的博导终身制、博导“待遇化”,还博导以本来面目。其实际作用和象征意义,无疑相当巨大。不过,要将北大的措施推而广之,面临的难题仍不会少。首先,博导终身制废除后,以前的博导所享受的待遇,是不是随之取消?如果取消,又如何取消?一刀切地重新来过,还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如果是前者,从改革的力度上看,是比较彻底,但很可能遇到阻力,因为当下高校中,博导与官职挂钩的比例相当高,结果很容易变成一种变相的利益重新分配。如果是后者,震荡虽然比较小,但显然不符合改革的基本原则。
其次,按照北大的试点方案,博导资格的取得,需要博士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博导一方选择学生不成问题,问题是由博士生来自由选择导师时怎么操作。如果是按照现有的“一个萝卜一个坑”,还好办,但如果学生执意奔着某一专业的一个名教授去,形成某位博导“以一带十”、其他教授没人可带的局面,怎么处理?如果硬性限制博导带博士生的数量,一方面可能影响招生,减少专业的吸引力;另一方面,也与双向选择的政策以及学生的自主权相抵牾。第三,导师课题经费问题。去年,曾有高层教育管理人士声称,没有课题(经费)的导师,不能带研究生。这位高层教育管理人士没有错,他说的是国外的经验,所谓“国际惯例”。但这种国际惯例却不尽适合当下中国的现实。现在,国内高校的博硕士点不断增加,但课题经费的发放,无论从数量方面,还是分配的合理性和制度的完善方面都十分滞后。据观察,国内的大学中,至少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在职博硕导没有申请到相关的课题经费。也就是说,按高层教育管理人士的标准,有百分之五十左右的导师,是在进行“无证驾驶”。而依据北大的这次试点方案,条件合适的讲师也有资格带博士。这又出现一个新问题:他们的课题经费从何而来?因为众所周知,现在学术课题的审批,受许多因素影响。一般地看,专家们大多重视外在的东西,如职称、学位的高下与梯队人员的数量,至于课题的论证、申请人实际的学术水平(主要体现于前期成果上)以及课题的学术价值则均在其次。因此,一个讲师如果不拉本学科的教授来组成强大的申报梯队,是很难拿到课题的。第四,关键是谁来认定、怎样认定博导资格。当下中国大学存在的诸多问题中,学术不公是比较严重的一种。正是由于学术上的不公正,导致了一系列学术腐败现象的出现。而造成学术不公正的主要原因,是学术体制的总体上的不健全。从这个意义上看,北大的这种改革仍属权宜之计。因为传统的博导资格的认定方式,并没有发生根本的转变,依旧是各级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旧是那些人,更重要的是,它们的工作依旧缺乏有效的监督。至于其中如程序上的缺陷,也是有目共睹的。总之,我们十分看重并赞赏北大的这个教育改革,它对中国大学教育的改革会积累一定的经验,但在目前情况下,要期望它对现有的大学制度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还有诸多障碍要克服。发布者:ws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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