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我校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拟定为210名左右。
二、报名日期:
2008年9月15日至2009年3月6日,全天24小时,双休日不休息。
三、报名方式:
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网址:
http://webrecdoc.bjut.edu.cn/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复印件,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在前五名)的证书复印件;
7、 准考证(请贴好本人近期、与登记表所贴照片为同底版的照片);
8、 两个写有考生自己详细通地址的七号标准信封。
八、验证报考资格及发放准考证:
所有考生须在2009年3月27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军人须带军官证或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者须按报考条件7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院(处)的证明原件和本人的硕士研究生学生证;本校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只持研究生学生证前往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核,同时领取准考证。(并且每位考生须带一张用于体检表的照片,要求是与考生登记表和准考证同一底版)
九、考试时间:
2009年3月28、29日
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分初试和复试,初试采用笔试,复试为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方式,外语听力的考核在复试时进行。
十、考试地点:
北京工业大学,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复试时间:在初试后二天内进行,具体安排初试时公布。
十二、体检:
体检在初试结束后的第二天进行,具体时间考试时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十三、录取:
根据初试与复试的成绩,综合素质审核结果、体格检查等情况,德、 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将通过互联网公布。
十四、录取类别:
①非定向:户口和档案均转入北京工业大学,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②委托培养:户口和档案均不转入北京工业大学,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③自筹经费:户口和档案均转入北京工业大学,2009年自筹经费博士生的培养费由我校承担,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对于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博士生须在拟录取前由用人单位或本人与我校签定相应的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培养博士生协议书。
十五、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六、入学时间:
2009年9月。
十七、学习年限:
学制4年,学习年限3-5年。
十八、其他说明:
1、导师姓名后标有“”的为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标有“”的为我校兼职博士生导师,对招收考生的报考类别不限。
2、博士入学考试科目共计3门(外语+两门业务课),招生简章中外语考试科目代码首位为 1,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代码首位为2,业务课二考试科目代码首位为3。若简章中所列科目可选择,考生必须在3种考试科目中(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各选择1门。
十九、招生咨询:
如咨询考试事宜,请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 http://yanzhao.bjut.edu.cn
联系部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
邮编:100124
电话:(010) 67392533
传真:(010) 67391600
发布者:ws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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