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 ....>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成长,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就的高级科学专门精英。
二、报考条件
1.拥戴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员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 应届毕业生,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就奖励,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就奖励(排名前三名)的证书复印件。
注:应届毕业的生必须在入学报到时补交第(2)项材料。
五、考试
时间:2008年11月1日、2日
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考试部署如下(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1月1日上午考基础外国语(听力和笔试同堂开展);
11月1日下午考基础理论课。
11月2日上午开展专业课综合考试(专业课和专业外国语同堂开展,请见招生专业目录中有关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及其专业课选考科目等相关说明)。
11月2日下午开展面试。
同等学力学员须在11月3日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有关的学位主干课和政治理论课。
六、录取及类别
2009年我校拟录取研究生约700名,被录取的研究生新生一律于2009年9月入学。
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两大类:
1. 非在职攻读: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我校。
毕业后自主择业者,录取类别为非在职非定向生;应届毕业生但录取为有工作企业定向的,录取类别为非在职定向生。
2. 在职攻读:在学期间仍属原企业员工,人事档案等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录取前由用人企业与我校签定相应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原企业工作。
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七、学习年限与待遇
生学制为3年,直博生学制为4年。
2009年我校实施培养机制改革后的生奖学金奖助体系,为录取的非在职非定向攻读生提供基本奖学金(即免交培养费并发放部分生活津贴)。
此外,在读生还可申请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并享受相应的津贴。
录取为在职攻读的生需缴纳培养费。
2007年和2008年我校选送了200名优秀生到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开展联合培养。
2009年我校将继续通过推荐、自由申报、双向选择方法选拔优秀生到国外大学、研究机构联合培养。
经费由国家基金委或外方资助。
八、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精英计划学员
根据国家五部(委)教民[2005]11号文件精神,我校2009年将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生产建设兵团定向招收5~10名少数民族学员攻读学位研究生,学员考取后须签定定向培养协议。
毕业后到定向地域(企业)工作。
九、违纪处理
如发现学员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做法,我校将公告其所在企业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做法的暂行处理办法》开展严肃处理。
十、招生咨询与联系方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生招生专业目录、部分联系方法及有注意意事项可在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buaa.edu.cn查询。
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1; 联系电话:010-82317794;
传真:010-82328059; Email:sqs@buaa.edu.cn
各院(系)名称及联系方法
00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10-82338291
whn1227@buaa.edu.cn
002
电子工程学院
010-82338348
sunzeyi@buaa.edu.cn
003
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010-82338879
chenlisha@vip.sina.com
004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010-82317436
zhangxueqin@buaa.edu.cn
005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010-82315043
lyliu@buaa.edu.cn
006
计算机学院
010-82317630
tpttkl@buaa.edu.cn
007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010-82317736
gsto@buaa.edu.cn
008
经济管理学院
010-82315854
liuying_bh@buaa.edu.cn
009
理学院
010-82317930
tanqx@buaa.edu.cn
010
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
010-82316427
peizy@buaa.edu.cn
011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010-82316974
yjs11@buaa.edu.cn
013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010-82316330
ding_xm@buaa.edu.cn
014
工程系统工程系
010-82313661
hanting@buaa.edu.cn
015
宇航学院
010-82316532
changfangyuan@hss.buaa.edu.cn
017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010-82338326
yanzhilin@buaa.edu.cn
018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010-82338162
020
法学院
010-82316137
十一、其它有关说明
指导教师姓名后标有的为兼职生。
二级学科名称前标有的为学位一级学科授权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将填写一级学科和自主设置学科的名称。
在参考书目中未列出的考试科目,全部为不规定参考书。
招生目录中招生人数为拟录取数,的招生人数视需要及报考情况确定。
发布者:ws2012
来源:在职博士网本页网址:http://zzb.china-b.com/bsxw/23753.html声明: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本文来自于网络,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反馈,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