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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调剂工作安排

在职博士网    zzb.china-b.com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8日    来源:育龙网
我校200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初试第一阶段考试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22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本着德、智、体全面 ….>

我校2008年攻读学位研究生入学初试第一阶段考试已经完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招收攻读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公告》(教学[2007]22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我校2008年攻读学位研究生第二阶段考试及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第一阶段考试通过线 外 国 语:、、52分;70分 专业基础:60分加试科目:数学60分,政治60分二、第二阶段专业综合考试规定 满足第一阶段考试通过线的学员,有资格参加第二阶段的专业综合考试。

专业综合考试由院(系)、学科检测与检测两部分组成,满分100分,两部分所占比重各为50%。

学科检测部分采用笔试方法;检测部分可采用笔试或面试方法,检测过程应有记录。

专业综合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能参加复试。

三、复试、录取规定 1.第二阶段专业综合考试通过的学员,有资格参加由院(系)、学科组织的复试。

2. 各院(系)应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承担责任本院(系)的复试工作,组长由主管研究生教学的院长(系主任)担任。

3. 复试可采取面试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满分100分。

复试具体规定由各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复试过程应有文字记录。

由学科划定录取分数线,达到录取分数线者准予录取,否则将失去录取资格。

四、录取名额 我校关于生招收生数量的规定 1.每位招收生的数量每年不超过2人;院士及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招收数量最多不超过3人。

2.新聘任的,第一年招收人数不超过1人。

3.校外及境外兼职,每年招收人数不超过1人。

4.每位招收委托培养及非全日制的生数量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人,并占用年招生计划指标。

五、有关事项 1.没有通过生源(含推荐攻博和硕博连读生等)的校内,可在本一级学科内复试通过的学员中调剂录取,经报考、学员同意后,由接收承担责任对学员开展检测,如检测通过,提交《哈尔滨工业大学生调剂录取申请表》。

2.申请重大项目基金的,须提交《哈尔滨工业大学培养生重大项目基金申请表》,由院(系)签署意见后报送研招办。

六、协议签订 1.招生协议签订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设置办法》规定,在生录取时,需与学校签定生招生协议(见协议附件)。

签定招生协议时,须注意下列事项:(1)一般情况下,工科招收生的数量与获得生培养基金类别和数量之间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获得生培养基金类别与数量

1个A类面上基金

1个A类面上基金+1个B类面上基金

1个A类面上基金+1个B类面上基金+1个重大项目基金

(2)文科、理科及管理学科生2008年招收生的有关政策按相关过渡方案执行。

(3)有关政策①为鼓励培养高品质生,对所指导的生获得全国优秀学位奖和全国优秀学位提名奖的,将分别提供2个、1个专项基金名额。

对同一名获奖生,名额不重复计算。

②学校为我校院士每年提供2个由学校支付助研津贴的名额,这2个名额只限于院士本人招收并指导生,其它不得挂名使用。

③为支持引进精英尽快开展生培养工作,在引进精英中的生到校后的前三年内,学校每年提供1个专项基金名额。

因此,属于2005~2007年度引进精英的生,提供我校人事处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可获得1个专项基金名额。

④兼职招收的生其培养基金类别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设置办法》执行。

2. 生入学协议的签订 为明确学校、生及研究生的责任与义务,保护三方的正常权益,录取的研究生需与学校及签署入学协议(见协议附件)。

七、时间部署 1. 2007年11月30日~12月16日:开展专业综合考试及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院(系)确定并提前公告学员。

2. 2007年12月17日~23日:开展录取工作。

签署《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协议》,及拟录取的生签署《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入学协议》,学院主管院长(系主任)审核协议签署情况,并在《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入学协议》上签字。

3. 2007年12月24日~25日:院(系)汇总录取材料,整理《哈尔滨工业大学2008年研究生录取情况表》,并于12月25日下班前将专业综合考试试卷与检测记录、相关协议及录取情况表报送研招办。

4. 2007年12月26日~30日:研究生院审核录取材料、相关协议,网上公布录取的生名单。

八、其它 1. 本次录取的生可以在春季和秋季入学,但必须在入取得学位(不含硕博连读和本博直读),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春季入学。

2. 委托培养及非全日制生需根据学校有关政策规定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员录取类别确定后不再更改。

3. 各院(系)应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在录取工作中坚持标准,掌握原则。

录取工作中如遇到问题或不清楚事宜,请及时与学院主管院长(系主任)或研究生院联系。

4. 对于未达到第一阶段考试通过线但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员,可由提出推荐意见,且提供说明其特殊学术专长的证明材料,由学科承担责任将相关材料在本企专业开展公示,并签署意见后于2007年11月28近期报研招办;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决定是否允许其参加专业综合考试。

《哈尔滨工业大学生调剂录取申请表》《哈尔滨工业大学培养生重大项目基金申请表》协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协议》(A、B类面上基金、重大项目基金及专项基金),《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委托培养协议书》,《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代理人员攻读校内委托培养研究生协议书》,《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入学协议》(工科生、文理科生)附件1、附件2及协议附件可在研究生院FTP招生文件夹(ftp://hitgs.hit.edu.cn/zhaosheng/)中下载,《哈尔滨工业大学2008年研究生录取情况表》由研招办直接发给各院(系)。

联系人:宋清臣 86414004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07年11月23日

发布者:ws2012

来源:在职博士网本页网址:http://zzb.china-b.com/bsxw/237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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