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疑心在生考试的过程中,偏帮另外一名同学,原暨南大学2004级梁XX不仅写信投诉,还另写了一封暗指导师不公的信件到处投寄。于是,梁XX被其导师张以名誉侵权为由告上法庭。此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但是,梁XX并没有出席,法院遂进行了缺席审理。未到庭对簿公堂应当事人张教授的要求,的庭审由公开审理改为不公开审理,理由是审理内容有可能涉及张教授的个人隐私。而梁XX也没有在法庭上现身,法官则表示已将开庭的通知送达了梁XX,因其不到庭,此案缺席审理。在此前的一审中,一审法院没有认定梁XX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反而认为梁XX信件中的内容基本事实清楚准确,因此激起了张教授的极大不满,从而上诉至广州中院。张教授一方在庭审中指出,梁XX在到处散发的第二封信件中,用一些字眼和词句来败坏张教授的名誉,譬如信中暗指张教授和那名被梁认为是受了照顾的女同学王某之间不一般——“我和王某同学在同一寝室生活了两年,两年来的点点滴滴(包括师母公派去日本的一年),师生间的‘情谊’,不用我说什么,相信群众会有一个评价。”(信的原文)。一审未认定名誉侵权张教授表示,一审法院认为梁XX的这封信没有采用侮辱性的语言,但他却认为梁XX是在用一种看似正经的腔调将读者引向梁所要暗指的观点——张教授和其学生王某关系不一般。据的了解,这场师生之间的名誉权官司缘起于2006年3月的暨南
博士生招生考试。当时,梁XX报考了暨南大学某专业,导师仍是其硕士研究生导师张教授。但后来,梁XX却认为在
博士生招考的过程中,张教授给了王某太多“特别的照顾”,因而写信向学校的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同时还在投诉信之外,写了一封名为“我的”的信,向学校的不少师生的信箱进行了投寄,其中包括张教授的同事们。梁XX在“我的
考博经历”中称,王某仅仅因为要参加的一个
考博辅导班,就可以获得提前的待遇,并且在信中直接指出导师给了王某毫无原则的纵容。在信的末尾,梁XX还暗带讽刺性地表示:“最后,衷心祝愿王某同学的博士阶段仍能够在张教授的悉心‘帮助’下,将自己引向一条‘光明的之路’。”正是这封信,引发了这场师生之间的官司。
发布者:ws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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