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这位音乐老教授的行为还不算最恶劣的,同样是性贿赂,我还听说过有教授索贿的。但是,无论如何,这种潜规则,实际上都是老黄历了。过去那种只要搞定,外语过关就一切OK的好事,即使不是明日黄花,操作起来也有困难了。据我所知,现在相当多的高校,博士生录取基本上跟高考区别不大,封闭出题,糊名判卷,而且一人一题,流水线作业。面试的时候,学校行政部门派人监督。博士生录取与否,在很大程度上看笔试的成绩。这也是为什么那位据说很有名望的老教授居然没办法录取那位女生的缘故。现在的博士生招考,导师的作用其实很小。
无疑,如此这般地强加管理,的确可以在一段时间内遏制考博招生过程中的导师作弊。让受了贿的教授有可能如这位老教授一样,吐出来而且大丢其人。但是,如此强化管理的副作用,却是基本上毁掉了已经奄奄一息的博士生。
我们知道,博士生考试,大约属于特色。发达国家一般只有申博,没有考博。申请是否会被考虑,关键在于申请人的潜力。而这种潜力,一般来说,是笔试考不出来的。很多考生笔试不错,但面试一谈,就会发现他可能根本没看过多少书,不知道学问是怎么回事。有些人学术感觉不错,也很能读书,但由于过不了笔试的关,根本连面试机会都没有。当下类似高考的博士生考试,最大的可能,是录取些会考试的学生,而非适合做学术的人。
导师录取博士生,本质上属于一种学术活动。导师利用自己的地位,跟考生玩潜规则,和其他学术活动中的学术不端行为一样,属于教授们的学术道德沦丧。国际学界,学者对自己声誉的看重,胜过自己的生命。因为他们只要干过哪怕一件类似的不道德事情,学术的生涯和体面的也就随之结束了。而我们的教授什么都在乎,却偏偏不在乎自己的脸面。原来的潜规则已经成了老黄历,但教授却依旧敢于接受考生的贿赂,就像学生屡屡被揭发之后,教授们依然指望学生包办课题,依然坦然在学生的论文上面署名一样。因为中国学界没有形成自己的学术共同体,没有国际认可的学术标准和学术评价。所有的违规甚至违法行为,只有主管的学术行政机构才能处罚。而这种处罚是越来越轻柔,即使此番受贿10万元,已经触犯刑律,所谓的严肃处理,也只是不让招生了而已。
在行政吞噬学术的学界,身在,深知教授们奴气之重,已经到了病入膏肓的地步。所以,加强行政管理,博士生考试录取在高考化之余,也许一时干净一点。但是,以目前的高校道德氛围,命里注定,潜规则不会消失。导师只要还有一点权力,该潜还会潜。而参与管理的行政人员在跟导师们混熟了之后,联手作弊,也指日可待。学术不能回归学术,什么都别谈。
发布者:ws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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