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欢迎报考我校经济学博士!我校将在2009年招收经济学博士研究生107名。
一、培养目标
经济学博士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理论联系实际、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善于创造性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非定向培养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及委托培养经济学博士研究生两类。
三、经济学博士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应届硕士毕业生;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非定向培养经济学博士生的经济学博士考生不超过45周岁;报委托培养经济学博士生的考生不超过50周岁;委托培养费2。4万元。
四、报名
1、一律网上报名,不接受函报。
2、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日-20日,每天8:00-23:00。
3、提前报名无效,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截止后不得修改所报信息。
4、经济学博士考生登录我校报名网址,浏览报名须知,在网上填报本人真实信息,打印中共中央党校2009年报考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照像条。
5、网报信息误填,后果考生自负。
6、2008年11月30日前邮寄报名费120元,凡未按时汇报名费的考生其网上报名数据无效。汇款单上请注明ID号及本人姓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 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 邮编:100091
7、网上下载专家推荐书,请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填写。
8、2009年3月22日-24日凭照像条、有效身份证件、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学生证及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证明;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到我校南院85号楼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照像,逾期不予办理。
9、2009年3月27日上午在我校南院85号楼领取准考证;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经济学博士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具有复试资格。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网报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在网上公布。
六、初试
1、经济学博士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3月28日3月29日3月30日
上 午
8:30-11:30下 午
1:30-4:30上 午
8:30-11:30下 午
1:30-4:30上 午
8:30-11:30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外 语
政治理论
数学四
外语:英、日、俄语任选1门或按报考导师要求;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
报考政治经济学专业的非获得者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数学四。
2、考试地点:中央党校
七、复试
1、获准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办法及日程安排于2009年4月下旬在网上公布。复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复试。对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一级学科考生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获准复试考生复试时须提交:初试时的准考证;中共中央党校2009年报考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两份专家推荐书;中共中央党校2009年报考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提交材料不齐,影响复试和录取,后果自负。
3、复试时进行身体检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我校录取严格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将于录取前调审本人人事档案,并与非定向培养考生签订双方协议书,与委托培养考生和委托培养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书。根据考生初试及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结果及审档情况,决定是否录取。决定正式录取的考生,其录取通知书一般于2009年6月中旬发出。未调档案、档案审查未通过或未签协议书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结果将在网上公示。
女、学习年限
我校非定向培养经济学博士生和委托培养经济学博士生,学制均3年;非定向培养经济学博士生须住校脱产学习,委托培养经济学博士生须脱产学习半年;学完规定课程并考试合格,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方能获得经济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经济学博士学位证书。
十、其他
1、考生报名时,不要求出具所在学校或单位同意的公函,考生应妥善处理与所在学校或单位的关系;因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不配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不被录取,我校不介入,也不负任何责任。
2、2009年经济学博士生考生填写网报信息时,务必将本人2008年11月至2009年6月期间的有效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填写清楚,用于录取通知书的寄发;通信地址一律以网报信息为准,网报结束后不予更改;录取通知书将通过邮局挂号寄出,因考生通信地址不详或填写有误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寄出、误投或遗失,由考生承担一切后果,并一律不予补办、补寄。
3、我校的招生信息一律在网上发布,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应及时访问我校网站查看有关信息及初试成绩;
4、我办备有往年试题汇编,需要者可电话或通信联系;电话:010-62804348;通信地址:北京市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 邮编100091;来信请注明所报考的专业、语种等信息。
5、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0813号文件的精神,我校2009年经济学博士生入学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
发布者:ws2012
来源:在职博士网本页网址:http://zzb.china-b.com/bszx/17770.html声明: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本文来自于网络,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反馈,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