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OO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成长,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就的高级专门精英。二、报考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1.拥戴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视为同等学力的人员: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有专着;有获部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就。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学员,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规定;4.报考国家计划内
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学员年龄不限;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以上的专家推荐;6.现役军人学员,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三、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2006年全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学科、专业均实施一次性招生。1.报名时间:2005年12月112日。3。考试地点:南京大学。入学时间:2006年9月。四、报名手续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全部通过网上报名,并交纳报名考试费150元。报名交费后,不办理退款手续。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我院将于2006年1月10日左右用挂号信寄出准考证。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方法1.按照“宽口径、厚基础和加强复试”的选拔精英方法,我校继续实施按学科、专业统一招生的办法,考试科目按学科、专业统一设置,导师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自主招收
博士生。2.考试科目以中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若有选考科目时,请学员务必在报名时确定选考的考试科目名称,否则由我院规定。3.
博士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每门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外国语和业务课不能免试。所有学员都要开展一次综合性复试。复试的方法办法、程序及规定由我校各院系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复试形式可笔试、口试或者其它必要的测验。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规定和学员具体情况,考察学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
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开展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对同等学力学员应加强复试,复试阶段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学员在复试阶段须向报考院系提供相关的评价材料: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就证明书、学习)中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自我评价等材料,这些材料也将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4.考试时,学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三证”原件跻身考场,以便核查。
发布者:ws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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