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温州市人事局获悉,一名参加公务员面试的考生雇“抢手”代考而被监管人员当场查处。作弊的原考生被三年内取消参加公务员考试资格。今年3月22日,温州市进行2008年全市公务员面试,在瑞安市国际大酒店考场中,工作人员检查考生的准考证时,发现参加面试的陈某的准考证有疑点。工作人员当场对陈某进行询问,陈某不回答。为稳妥起见,工作人员先让陈某俺正常程序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和警方进行详细调查,发现陈某身份证是伪造的,他的照片与原考生陈某也不符。经调查,这名陈某姓汤,系北京某高校研究生,是代考的“抢手”。真正的考生陈某200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他报考瑞安市公安局
法律专业的职位。此前他已参加笔试,成绩排名第二。根据调查结果,温州市警方和人事部门针对汤某违法伪造身份证和陈某雇抢手的作弊行为,分别对两名当事人做出上述处理。
发布者:ws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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