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诚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多年涉足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今年6月28日,全国工商联与该事务所主办了“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保护”
研讨会。日前,本报记者再次来到该事务所,就
研讨会未深入展开的一些敏感问题专访了华诚律师事务所主管合伙人傅强国律师。记者:目前民营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傅强国: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是企业知识产权申请结构不尽合理。如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主,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例较低。目前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专利申请数量相对较少,发明专利申请更少。这一现状与我国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不相当,集中反映了我国民营企业,特别是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存在研发能力弱、研发水平低和专利意识不强的现象。造成这种现状主要有三个原因:一为计划经济下的科技管理模式还没有变,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氛围还很不够,知识产权体制的建立健全受到一定的影响;二为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研究开发和申请专利的激励机制没有发挥效率;三为企业领导缺乏知识产权意识,不少企业发展主要还是依靠劳动或资源的密集,对于能产生高附加值的知识产权重视不够,科技型民营企业的数量相对不足。同时,国际专利申请滞后。国际专利申请在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中发展缓慢。在今后若干年内,国际专利申请落后对我国出口贸易和对外投资产生的严重制约将逐渐显现。这是关系到我国经济能否长期持续保持较高经济增长的大事,政府和企业都不可等闲视之,需要研究对申请国际专利企业的补贴与激励办法。还有就是国外注册商标数量较少。商标在国外注册势在必行,特别是想把自己的产品打入国际市场的企业,都应及早到国外注册商标,以使自己的商品在销售国不被排挤,销售市场不被他人抢占。第二是缺乏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管理机构。表现在近五成的企业没有建立或还在筹备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大多数企业虽然有负责知识产权业务的管理机构,但主要由其他管理部门兼顾。由此可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内部建设仍不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没有制度化或制度化程度不高。探究其原因,一为部分企业知识产权数量较少,涉及知识产权管理的事务不多,因而没有设置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的需要;二为部分民营企业对设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重视不够。第三是企业的知识产权纠纷多数都是通过协商解决,司法手段利用率较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未受到应有的重视。知识产权发生纠纷时企业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的热情不高,企业选择诉讼的方式占比例过小。时间长、成本高、取证难是制约企业诉诸法律的主要因素,对于侵权数额不大的案件会因为诉讼成本高而得不偿失。尽管如此,相比没有保障的企业自力救济,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司法手段仍然是企业维护知识产权的有效武器之一。企业可以先行协商解决,不奏效时再采用行政和司法手段等多种措施相结合来打击侵权行为。此外,海关是对知识产权采取边境保护措施的重要部门。但有近半数的企业不知道可以通过海关保护与进出口有关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等知识产权,被调查企业中请求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不多,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的更是少数。看来,有必要加强宣传,使更多的企业能运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这一有力措施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第四是多数企业能享有鼓励技术创新的政策,但相关政策仍需进一步落实。虽然近年来各级政府颁布实施了不少鼓励自主创新的政策,但企业对当前知识产权自主创新政策环境的满意程度并不是很高。还有,在多数企业享有鼓励技术创新政策的同时,也有不少企业没有享受此类政策,主要原因在于申请程序手续繁杂,以及政府与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很多企业不知道有何鼓励政策。记者:目前民营企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有哪些主要表现?傅强国: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占约万分之三,有90%以上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有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部分企业处在有“制造”无“创造”、有“产权”无“知识”状态,甚至靠仿造过日子。其中,民营企业被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比重持续上升,败诉率较高。这反映出目前一些民营企业虽然注意到知识产权在企业竞争中的重要作用,但仍然停留在以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来获得超额利润的低层次思维上。主要表现为:第一是侵犯商标权。例如: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他企业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案例有我所代理的Shimano商标侵权案;无代理权或在代理权限外使用连锁授权品牌。案例有上海FOXTOWN双胞案正体、草体沙驰英文商标案;企业名称使用驰名商标的文字。案例有星巴克诉讼案和喜来登的一些工商行政处理案、上海三联集团吴良材眼镜公司与苏州吴良材眼镜有限公司纠纷案、房地产驰名商标“万科”与“万科”字号的冲突案。第二是侵犯专利权。例如:侵犯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权。案例有本田诉重庆力帆侵犯摩托车外观设计专利案;侵犯发明专利权。案例有加拿大科玛公司诉上海金纬和安徽国通专利侵权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即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案例有上海韦创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诉上海花轿婚庆服务有限公司案。第三是侵犯商业秘密。主要表现为企业员工离职后带走原单位技术资料等商业秘密到新单位就职,利用这些商业秘密牟利,对原单位形成不正当竞争并造成巨大损失。记者: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傅强国:大致有六条。1、部分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及法律意识淡薄,缺少自主创新能力和动力: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企业只重视有形资产的积累与保护,忽视了对企业发展最重要的知识产权。其次,由于知识产权工作投资大、回报周期长,导致许多企业不愿在知识产权上搞投入,而是搭便车追求短期经济效益。2、部分民营企业领导意识不够,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国内中小企业老板和公司高层一般都是和一线工程师通过在市场上的摸爬滚打才闯出来一片江山,在他们的脑海中,技术才是最重要的,而知识产权保护对他们来说是比较遥远的事,或者说,对于当前情况,知识产权是企业工作中的次要部分,他们宁愿多招一个开发工程师,也不愿招聘一个知识产权从业人员。3、民营企业开发过程中不注意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有些民营企业在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前,仅关心其市场前景,不注意它们是否已具有知识产权、其法律状态如何等问题。在发现专利申请可能对本企业构成威胁时,不果断放弃,仍盲目“上马”。4、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权利确权过程时间过长,动辄两三年,不利于调动民营企业申请人的积极性,因而大量未申请的知识产权在被侵权时难以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及时保护。5、有关争议通过司法解决对权利人举证要求严格、耗时长、费用成本高而获赔偿少,造成侵权企业有恃无恐、存在侥幸心理。6、政府有关知识产权的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够,执行不到位。
发布者:ws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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