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近期出台了文件,决定对商学院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程序进行若干方面的改进和规范,以保证博士生培养质量,促进博士学位论文水平的提高。据悉,该项新举措是商学院按照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商学院实际情况而制定的,主要内容有:
1、实行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所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生均需在论文正式答辩前首先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预答辩的论文可进入正式答辩程序,不通过的论文应做认真修改,经导师同意后方可组织再次预答辩,再次预答辩一般应延至下一学期。
2、提高匿名评审比重。除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30%匿名评审外,另有20%由学院组织匿名评审,即校院匿名评审比重提高至50%。
3、改进论文送审方式。论文送审由院研究生教务科与各系共同组织完成,学生本人不再参与学位论文传送和答辩费送交工作。
4、改进答辩专家和秘书的聘请方式。学院最终确定评阅和答辩委员会专家名单,专家名单答辩前对学生保密。答辩委员会秘书由学院聘请专人担任。
该项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今后随着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商学院还将采取新的措施,规范研究生的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发布者:ws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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