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的研究生教育始于1964年,招收声乐、小提琴专业方向研究生。从1978年起,学院设有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艺术三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后统一合并为音乐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并增设音乐教育专业方向。1983年,学院作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批设立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开始招收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
三、报考说明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本学科前沿发展动态,具有独立从事高水平音乐研究和创作的能力,能在音乐研究和创作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导师、专业方向、学制与名额
导师:见招生专业目录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本院规定的体检要求;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以上的专家推荐。
5、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根据本院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外籍留学生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收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本院标准执行。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学生的培养费由委托单位和个人负担,每年学费28000元。自筹经费学生可参加本院自筹经费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
报名地点
本院研究生部
报名手续
考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本院研究生部送交下列材料: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答辩委员会评议书;
4、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在读单位的证明书,并在入学前验原件,交复印件);
5、政治审查表;
6、四张一寸同一底版正面半身免冠近期相片;
7、报考音乐学各研究方向和作曲技术理论各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本人论文23篇,其中一篇应为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所报研究方向的学术论文。同等学力者在提交的学术论文中,须有一篇与所报研究方向一致的,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论文,且字数应在1万字左右;
8、报考作曲方向的考生,需提交本人作品23首的乐谱和音响资料;
9、同等学力者不交3、4项材料,但应当开列已学习过的硕士课程及成绩单,并提交学士学位证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报考人所在单位送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将组织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根据对报考人所提交的论文和作品进行专业方面的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
报考费用
考试资格审查费100元,考试费150元,加试费150元。
考试日期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考试地点
报考上海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到上海音乐学院本部参加考试,届时将在院内公告具体考场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的笔试科目
1、英、日、德语任选一门;
2、主科
3、专业基础课两门
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复试为口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同时进行外国语口语测试。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约为30分钟。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的具体科目详见附录一。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录取原则
参照预分名额方案,并根据笔试及面试成绩,结合资格审查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情况,择优录取。
一位导师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两名。
学习期间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布者:ws2012
来源:在职博士网本页网址:http://zzb.china-b.com/bszx/20941.html声明: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本文来自于网络,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反馈,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