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师范大学招收攻读研究生,欢迎有志从事在职教育学博士研究的人士报考!
上海师范大学是上海市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文科见长并具有教师教育特色的文理工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本科专业79个,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等10个学科门类,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高等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3-4门与报考专业相符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证明、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一篇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三。学习年限:三年。
四。报名时间:网上报名:。
五。接收材料和报名费地点: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六。报名手续:将于2009年1月前后在此处公布。
七。考试方式、日期、地点:
1。考试方式: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一律采用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将在复试中进行。已获硕士学位及应届硕士毕业生经审核可免试政治理论科目。复试主要了解与考察考生所学理论课程、科学研究工作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日期:待定。
3。考试地点:上海师范大学。
八。录取: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通知将在2008年6月中旬左右发放。
九。报考费用:报名费、体检费、食宿费和往返路费由考生自理或由考生所在单位解决。
十。学习期间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
十一。就业: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注: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内容若有调整,以新的为准。各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计划数国家教育部尚未下达。所列招生数包括计划内和计划外各类别拟招生总数。最后录取数可能会根据国家招生计划、考后生源情况和学校条件等有所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发布者:ws2012
来源:在职博士网本页网址:http://zzb.china-b.com/bszx/21029.html声明: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本文来自于网络,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反馈,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