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
青岛理工大学现有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个,2009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所学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及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⑵应届硕士毕业生。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名程序:
1。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首先需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阅有关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事宜;
2。下载空白表格:
⑴
⑵
⑶
3。考生下载空白表格后,按要求填写有关项目、内容。
4。报送材料:
⑴
⑵
⑶两名副教授以上的
⑷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⑸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5。考生在寄报名材料的同时,另需通过邮局汇报名费200元,收款人地址请填写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切勿汇寄个人收。
6。我办在收到考生报考材料及报名费后,将统一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将于考前一周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准考考生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请注意查看。
7。考试前两天为考生考试报到时间,程序如下:
⑴在职考生交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交验研究生证。
⑵照相,领准考证。
⑶领空白体检表,按规定时间到校医院集中体检。
⑷按统一时间、地点参加攻读博士学位入学考试。
四、考试科目:
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
五、复试时补充提交材料:
1、硕士学位论文
2、公开发表的论文、专着
3、科研成果证明书
4、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
六、录取: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并结合考生论文及科研成果、考试成绩、推荐意见等全面情况确定录取名单,由我校发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照指定时间和规定,来我校报到。
七、学习年限:全日制为3年~5年;在职为4年~6年。
八、学习期间待遇:录取的博士生在学习期间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九、招生类别:
分别为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博士生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协议书。
十、毕业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博士生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双向选择,按国家规定统一派遣;委托及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后,一律回原单位工作。
十一、专业目录中▲为省级重点学科;△为该学科拥有省级重点实验室。
发布者:ws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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