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龙网
咨询热线: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在职博士 > 在职博士英语

中国矿业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在职博士网    zzb.china-b.com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8日    来源:育龙网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形式和入学方式

我校2009年招生选拔方式包括:直接攻博、提前攻博和公开招考三种形式。入学时间统一为2009年9月。

三、招生人数和学习年限

1。2009年我校招生规模约210名,涵盖50个专业,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各学院招生人数根据当年报名、考试情况,在录取时全校统一调整使用,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2。我校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考生只允许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不允许跨学科、专业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详见网上报名的说明;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以上的专家推荐。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11月24日至12月24日。报名费:150元

考试时间:2009年3月14日至15日。考试地点: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

六、

1。2009年我校博士招生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按要求在网上填报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向我校研招办送交报名费和下列报考材料,同时核验身份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博士生报考登记表;

⑵两份专家推荐书;

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必须在入学前补齐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同等学力者不交第⑶项材料,但是必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上述材料不全者不准考,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不准考。

3。送交材料经审查合格,证书原件核验后,交纳报名费。

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法:

1。初试的笔试科目政治理论课、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

2。复试: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另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科目、时间另定。

八、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同时评定出拟录取考生的第一年的奖助学金等级。

录取考生于2009年秋季入学。

九、费用: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建立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将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研究生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和统一,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我校从2009年起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我校将在现有国家拨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统筹资源、优化配置,通过提高研究生奖助学金的金额、设立三助岗位等多种形式对进行奖励和资助,同时根据研究生入学后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综合表现对获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动态管理,实行全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

1。奖助学金评定范围:

⑴委培不调人事档案,不参加奖助学金的评定,须交纳培养费;

⑵定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不调人事档案,不参加奖助学金的评定,也不须交纳培养费;

⑶非定向、自筹经费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可以参加奖助学金的评定,不须交纳培养费。我校设立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资助全部或部分学费和生活费,最高奖助学金的额度将不低于19000元/年,即免除当年学费9000元外,还可获得1万元的生活费。

2。我校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无需交纳培养费外,其余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管理学院各专业为12000元/年。

十、其他说明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09年我校各个博士招生专业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

发布者:ws2012

来源:在职博士网本页网址:http://zzb.china-b.com/bszx/21129.html

  声明: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本文来自于网络,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反馈,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在职博士网 2003-2022 沪公网安备31011702000011号
沪ICP备130023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