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博士研究生的教育规模快速增长赶超美国,这无疑是个好消息。但是用科学成长观来审视,规模的扩大与师资力量的增长、科研经费的增加是否匹配?培养品质如何保障?博士培养与其他层次的教育有什么不一样?如果与被大量国家视为参照而仿效的美国博士研究生教育开展比较,会带给我们什么样的启示呢?
提高博士生培养品质:要着眼于理念、机制
我国恢复研究生教育已有30年,从国务院批准颁行开始,实施学位制度,授予博士学位也有二十七八年了。我国研究生规模近年来成长非常快,本年博士毕业生人数将继续上升,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博士生人数最多的国家。按照当前的习惯说法,数量多叫“大国”,品质好、水平高叫“强国”。要实现从博士生教育“大国”向“强国”的转变,我们还面临着诸多困难与挑战。美国高品质的博士生教育为当今世界所公认,其培养模式对其他国家亦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我们的对比不妨从博士培养的几项关键要素谈起。
我国博士生培养模式是否适应当前的教育规模与科技成长的需要?
我国博士研究生教育经过了30年的成长。30年时间在教育史上相对较短。这一时期博士生规模扩张又很快,教育模式的调整、改进不够充分,基本上都在承袭入学考试严格、淘汰机制缺乏、单一导师指导方法等特点。即首先经过严格的公开招考才能入学,培养过程也都有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答辩等环节,但学生基本都能够通过,淘汰率很低。我国大量学校博士生课程未能达到博士层级应有的规定和特色,与硕士甚至本科层次重复,或者仅仅在横向层面扩展而深度不够,达不到掌握宽广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专门知识的规定。博士生课程中反映最新科研成就的前沿性课程也通通不足。我国多数情况下实施的单一导师指导方法也不适应边缘学科,新兴、交叉学科不断涌现,跨学科培养研究生的规定。
美国的博士生培养模式则不然。以美国研究型博士生教育为例,这种模式分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申请入学后规定完成基本的课程学习、研讨会、实习训练并且通过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这是一个遴选与淘汰的过程。通过第一阶段考试的学生才被允许继续博士生学习,并成为博士候选人。第二阶段,在博士生导师和指导委员会一同指导下,学生必须参加一系列高级研讨会,制订学习研究计划。第三阶段,学生开展独立研究和论文写作,并通过论文答辩以获得博士学位。在此基础上,有的高校对研究型博士学位还有其他特殊规定,如教学、实践能力的证明等,仅完成课程学习、专业训练准备或通过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不能获得研究型博士学位。这种教育模式的大量特点值得我们思考。与严格的一次性入学考试相比,在培养过程中严格淘汰,逐步遴选真正适合科学研究的精英是否更为有效?招生重点考查申请者科研能力、潜力,扩大导师招生自主权,采取申请入学等灵活的形式是否更为合理?还有课程学习的深入、系统,最新知识和跨学科知识的及时编入,严格的检测制度都保障了培养品质。美国大学实施博士生导师和指导委员会相结合的指导方法,这样既可以体现博士生导师自身优势、独特的指导方法,也可以由导师指导委员会成员在不一样的专业领域内各自承担不一样指导任务,充分发挥学术群体的力量,多学科交叉培养研究生。
我国博士研究生,至少是理工类博士生的科研能力训练通通不足。这里面有研究生培养理念与机制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行各业、各个领域都先后不一样程度引进了新的机制。但是博士研究生教育变化不大,与科学研究不完全相关,仍然是自上而下下达博士招生指标,高校将指标分配给指导教师。在某种角度上可以说,博士招生指标是国家给博士指导教师无偿使用的资源。传统观念认为,既然取得了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就理所当然获得博士招生指标和教学资源,至于博士生培养费用谁出与指导教师无关。这现实上是将博士研究生与本科生等同,而忽略了博士生是“准科研人员”的特殊角色。博士生指导教师应该是一种基本资格,是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能否招生还取决于指导教师能否争取到科研课题,包括经费是否充足。国内不少博士生指导教师根本没有高水平研究课题和必要科研经费,甚至干脆没有课题和经费也可以招生。这样就造成博士生培养与现实的科学研究脱节,很难做到博士生科研能力的提高,至少在理工领域是这样。
发布者:ws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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