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资格规定必须具备一下几点:凡是拥戴,遵循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地方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均可按照本规定,向有关学位授予企业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着,其科研成就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 申请人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具备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应当在学位授予企业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企业提交以下材料: 1.硕士学位证书; 2.最后学历证明;3.达到申请学校对
博士生研究生规定的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着,以及科研成就获奖的证明材料;4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5.申请人所在企业向学位授予企业介绍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就、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地方情况的材料; 6.两位教授或非常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其中至少有一名
博士生指导教师。已经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参加考试。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通过。未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发布者:ws2012
来源:在职博士网本页网址:http://zzb.china-b.com/bszx/21859.html
声明: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本文来自于网络,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反馈,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