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校共有55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本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计划,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的文件为准,且各专业的招生数将根据考生报考及上线情况而有所变动。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⑷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
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
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接收港、澳、台人士及留学生攻读硕士学位。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每年10月进行。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相关报名点办理所有报名手续。
1。符合上述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
3。所有报考该专业的考生的报考和录取类别均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4。基本学制3年,课程学习主要采用集中面授的方式。全程学习费用为3万元。
1。符合上述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所有报考该专业的考生的报考和录取类别均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4。基本学制2。5年,课程学习主要采用集中授课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全程学习费用为4万元。
1。200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报名日期、报名办法和初试相关事项详见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也可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的网站:graduate。nbu。edu。cn/
2。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实行差额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素质,择优录取。初试和复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办法将适时另行通知。
1。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优先使用公费指标。
2。委托培养
硕士生、自筹经费
硕士生的培养费收费标准为7000元/人·年。非定向培养
硕士生、定向培养
硕士生免交培养费。
3。符合条件的
硕士生,可享受我校设立的普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捐赠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待遇。
4。学校为研究生设立曹光彪学生科研奖,奖金额度最高达10000元人民币。
5。在校研究生可申请学校学生科研创新计划课题,得到不同程度的资助。
6。通过CET6的考生可在入学后申请英语公共课免修,CET6合格分数的时效为2年。
7。我校为研究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8。家庭经济困难且在本科期间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自筹经费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
9。住宿费按照我校有关宿舍收费标准缴纳。
1。在审查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应清晰、详细、真实;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我校研究生学院受理招生政策的咨询,不办理购买参考书业务,有关历年业务课试卷的获得办法可点击查看宁波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的相关信息graduate。nbu。edu。cn/index1。asp?classid=18Nclassid=114
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及购买参考书目等事宜,可直接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
发布者:ws2012
来源:在职博士网本页网址:http://zzb.china-b.com/bszx/22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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