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级开始,北京大学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的核心内容在于改变现行的普通奖学金制度,取消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即不再区分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托培养、计划外自筹资金,代之以更加合理有效的奖学金制度。研究生在校期间能否获得学校经济上的支持,取决于自己的学习态度、能力、参与科研的积极性和取得的相应成果等。为鼓励研究生更专注学习和科研,凡是个人人事档案转入北京大学的研究生,均有资格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学业奖学金制度对研究生的总体支持强度比过去一直沿用的免收学费、普通奖学金等制度有较大程度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的积极性、解决了研究生生活上的后顾之忧。根据北京大学200多个专业学科的不同特点,奖学金的强度、设奖比例和覆盖面均有所不同,下面按照北京大学人文学部、社会科学学部、理学部和科学学部的划分,将北京大学众多院系奖学金的发放标准分类统计如下。各学部博士、硕士获得学业奖学金比例和金额:(1)
博士生获奖比例和金额:社会科学学部、理学部、科学学部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等级获奖比例奖学金标准(每年)一等基本计划的20%学费金额+9600元二等基本计划的60%学费金额+4800元三等基本计划的20%学费金额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人文学部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等级获奖比例奖学金标准(每年)一等基本计划的80%学费金额+9600元二等基本计划的0%学费金额+4800元三等基本计划的20%学费金额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2)
硕士生比例和金额社会科学学部硕士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80%。人文学部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等级获奖比例奖学金标准(每年)一等基本计划的30%学费金额+7200元二等基本计划的40%学费金额+3600元三等基本计划的30%学费金额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理学部、科学学部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等级获奖比例奖学金标准(每年)一等基本计划的20%学费金额+7200元二等基本计划的60%学费金额+3600元三等基本计划的20%学费金额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3)为支持专项计划的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北京大学采取规定奖学金的最低标准、不限最高标准的办法,如:纳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培养的研究生最低评定为二等学业奖学金;纳入强军计划的研究生最低评定为三等学业奖学金;学工直升、学工选留资返生、支教资返生、特长生最低评定为三等学业奖学金。学校根据经费筹措情况,每年对奖学金的强度、设奖比例和覆盖面予以调整。院系可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本学科特点,拟定本院系的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因此学业奖学金实行的是一种动态评定的办法。
发布者:ws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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