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招生选拔办法
为了加强对考生综合能力素质的考核,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质量,2011年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仍将实行“申请-考试+考核”制方式。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
符合《复旦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011年1月15日前向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请在申请材料首页注明报考的专业及导师姓名。
申请材料须包括:
1、 从大学开始的个人学习、科研、工作经历;
2、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3、 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暂缓)及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4、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5、 有关科研成果、专利、发表论文(或正式录用函)等的复印件;
6、 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证明英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7、 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信;
8、 根据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一份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2000字)。
9、 其它能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将上述除4外的材料装订成册,连同材料4交或寄到: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邮编200433。所交材料概不退还。
(二)初试
考生必须参加复旦大学2011年博士生招生英语统一考试。初试不考专业课。
(三)复试
1、初试结束后接着(3个工作日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变化,以初试考场通知为准。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考场通知。
2、由学科组织包括所报考的导师在内的3人以上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综合知识与技能、专业英语(含口语、听力)、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心理素质、思维表达等)。复试方式有笔试、口试和实验操作,由复试专家根据考生具体情况选择一种或几种方式。复试细则由各学科(专业)制订并于复试前向所有考生公布。
(四)录取
由各系、所(学科)综合考虑考生申请材料、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以及专业和导师的招生计划数,提出拟录取名单交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五)其它说明
1、本办法仅适用于公开报考的考生,不用于直博生选拔和本校硕博连读生的考核。
2、以同等学力报考者,按学校有关规定须加试政治和2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3、如发现考生申请材料有造假行为,不论何时,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学习资格。
4、招生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者,核减直至取消其下两个年度招生名额。
5、友情提示:因本院大部分博士生招生名额用于硕博连读,对外公开招生名额有限,请考生先与拟报考的导师取得联系,征得导师建议后再决定是否报考。
6、本办法由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与学校有关规定不一致处以学校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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