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复旦大学博士招生对象及条件
复旦大学博士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6年或6年以上,并已进修过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需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且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过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般应已取得高级职称,经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3年9月1日后出生);
5.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凡报考“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的考生,必须具有医师资格证书。
发布者:wangbing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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