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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国政法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在职博士网    zzb.china-b.com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5日    来源:互联网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面向全国  免试入学  限额招生  颁发证书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学位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契合十七大后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进入一个全新发展局面对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需求,提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执政能力,我校特面向公、检、法、司等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举办在职法学博士班,通过该班的学习,开拓视野,提升理论水平与业务素质,提高在职人员学力水平。

、主要专业:刑法学、管理学、经济学、政治学、教育学、法律史、法理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经济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二、报名条件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或各级法官
2、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各级检察官
3、各级人民政府或政府部门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4、律师事务所主任或高级律师
5、企事业单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高级管理研究人员
6.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或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者均可报名,有突出贡献或获得重大奖励的特殊人才,经审核批准可适当放宽入学条件。

三、学习时间及授课方式
1.学    制:2年
2.教学方式:集中面授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由中国政法大学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授及一些外聘专家学者型领导授课并指导学生学习及科研。一般利用节假日集中面授,每两月集中授课一次,每次授课时间为四天。

四、教学安排及学术研究
    按照在校法学博士生培养方案进行教学安排,聘请博导授课,设置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科研论文,在一年内安排8至12门博士研究生课程,专题讲座由授课导师调整确定。

五、拟定师资: 
 由本校博士生导师授课,并邀请全国人大、中央办公厅、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国务院办公厅、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外交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北大、清华、人大、北师大等知名专家学者做专题讲座或指导论文。
欧阳淞  中央党史办主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郎  胜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全国人大内司委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
王胜明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教授、博导
曹康泰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九届全国      政协委员,教授、博导
沈德咏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
江必新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导、教授
熊选国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教授、博导
张  军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朱孝清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孙  谦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
韦  钰  教育部副部长、党组成员,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主任,博导,教授
黄宝印  国务院学位办主任,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 副会长,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教授
高铭暄  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主席,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 主任暨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张晋藩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届法学评议组成员,著名政治学家、法学家,1986年应邀为中共中央书记处讲授法律课,1996、1998年两次为全国人大常委会讲授法律课。
江  平  中国政法大学前任校长、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会长
应松年 教授、博导,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全国人大代表,内务司法委员,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立法研究组副组长、中国行政法学会会长
石亚军  中国政法大学管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
张桂琳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
陈光中 教授、博导,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法学评议组副组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法学部召集人之一,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委员会委员
樊崇义 教授、博导,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侦查学会会长、检察学会副会长、监察学会顾问、刑事诉讼法学会顾问,中纪委专家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
卞建林  教授、博导,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王  牧  教授、博导,中国犯罪学学会会长、国际犯罪学学会会长特聘理事、中日有组织犯罪合作研究审议会副会长
蔡  拓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治学会理事,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MPA中心主任。
朱维究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原院长,国务院参事,国务院参事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
杨世文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韩冬雪  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政治学教指委委员
毛寿龙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桂明 教授,博导,《中国法学》主编,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暨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
陈国庆  教授,博导,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法学博士,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段洁龙  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国际法学会常务副会长
霍宪丹  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中国司法警官学院院长,教授,博导
柯良栋 公安部法制局局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教授,博导
曲新久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导
薛刚凌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 教授、博导
何秉松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
黄道秀  中国政法大学俄罗斯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俄罗斯亚太地区法律交流专家委员会常务理事 ,乐国安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
罗大华  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国家心理咨询师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国社会心理学会、中国犯罪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监狱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教授,博导
阮齐林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导,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
王  平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中国政法大学恢复性司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监狱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薛瑞麟  教授、博导,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于志刚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导,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国家食品医品监督管理局专家委员会成员、中国法学会廉政与法制研究会副会长
顾永忠  教授、博导,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秘书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刘金友  教授、博导,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主任
常  林 教授、博导,证据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所长,证据科学杂志副主编,中国法医学会副秘书长,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会长
刘  良  教授、博导,证据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首席法庭科学专家、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副所长、 中国法医学会法医病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法医专业委员会主任
刘  耀  教授、博导,中国工程院医药卫生学部常委副主任、印度—太平洋地区法庭科学学会常务理事、世界毒物学家学会中国地区代表、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医学杂志》主编、中国法医学会理事长
刘少军  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张树义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专家组顾问
以上师资为拟请人员,仅供参考,授课教师以课表为准。

六、项目优势
    本班按照国家计划内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设计课程,学员无须入学考试,即可参加在职博士课程班的学习。学员通过学习博士生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达到博士生同等学力水平,由中国政法大学予以认定,颁发博士班证书。
    本博士班没有学位,但学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相应的学历学位:一是通过国家统一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获得学历、学位;二是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获得学位、不含学历,相关事宜(即论文博士)按教育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办理。三是学分对接申请国外大学博士学位,获得学位、不含学历。

七、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在职学员共30名。

八 、学习费用:学费共计4.8万元,报名费200元,教材费800元。(重要提示:正式开课后,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视为自动退学,费用不退)

九、报名程序
1、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交报名费、教材费,提交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寸和2寸免冠照片各4张,审核通过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交清学费,领取入学须知、学费发票及教材,按通知的时间地点上课。
2、非现场报名:通过电话告之个人情况,并从网上下载报名表或收到邮寄的报名表填写后将个人资料传真或寄至我校,我校收到学员报名资料后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中国政法大学录取通知书、缴费通知。学员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一个星期内按缴费通知的要求缴费,学员缴费后把银行回执传真至学校,学校收到学费后一个星期内建立学籍档案并通知学员开课,学员凭录取通知书和缴费回执报到上课,领取入学须知、教材和发票,按通知的时间地点上课。

报名网址:www.china-b.com
报名电话:010-51290949
凡在育龙网报名者,均有礼品相送,详情请点击

 

 

发布者:admi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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