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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在职法学博士招生简章

在职博士网    zzb.china-b.com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3日    来源:

2011年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在职法学博士招生简章

  一、在职法学博士报考条件 

  1、拥护和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立志献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事业; 

  2、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至迟在2010年7月获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生对象 

  面向军队和武警部队现役军官(警官)、文职干部以及军队院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招生。其中军队政治工作学专业只招收具有两年以上部队工作经验的现役军官(警官)和文职干部。

  三、在职法学博士录取办法及待遇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政审和体检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考生录取后,在学期间,按总部规定,可与在职干部一样正常晋职、晋衔、晋级,由原单位负责办理,毕业后回原所在大单位工作。 

  四、在职法学博士报名手续 

  在报名期限内,到南京政治学院南京院区或上海院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外地考生可函报),交近期1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费150元,领取《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等材料。

  考生需将下列材料寄达南京政治学院南京院区或上海院区研招办: 

  1、所在师级(含)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函);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分别出具的推荐书;

  4、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1份、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复印件1份、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复印件1份、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除课程学习成绩单外,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暂不提供上述材料,但需由所在单位出具系应届硕士毕业生的证明,并且在我院审验考生2008年7月前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及有关材料后方能取得录取资格);

  5、政治审查表(需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密封)。

  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材料,对考生报考意见一律由考生所在单位的干部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非本单位干部部门盖章无效。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来院考试时必须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交我院研招办审验。 

  在职法学博士报名网址:www.china-b.com
  在职法学博士报名电话:010-51290949

发布者:wangbingwei

来源:在职博士网本页网址:http://zzb.china-b.com/fx/bkzn/74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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